咨询下大佬,接单签合同后,在立项可行性评审中认定为
咨询下大佬,接单签合同后,在立项可行性评审中认定为不可行,这时要怎么做?毁约吗可行性的分析一般是在签约前做的,目的是看能不能做,值不值得做。合同签了的话,要看允不允许外包,如果没有限制,你们可以外包给另外一家去做。当然如果合同内没有惩罚条款你们就拖着不交让客户自己去找其他家做,不过这样做传出去名声不好听。 顺序反了啊! 责任推给销售,为啥不做评审就接单。:@ TimTang 发表于 2025-4-3 15:17
可行性的分析一般是在签约前做的,目的是看能不能做,值不值得做。合同签了的话,要看允不允许外包,如果没 ...
专业回复! {:4_109:}
一般情况,如果厂内评估不可行,是要同步外包,就算客户要求不能外包, 也可以按照 能做的外包厂 把配套的SOP/设备 准备一套。如果不想花钱,那就在客户稽核前 请外包派人/拉设备/仪器在厂内排线 演戏~ 看看 学习 学习 跟客户沟通解决 谢谢分享 {:1_89:} 且不说接单签合同的流程规不规范。
这不可行至少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因为客户方(甲方)不具备条件,另一种是因为自己(乙方)能力不足。
如果是甲方的原因,直接和客户沟通,共同商讨对策,是否有违约金就要看合同了;如果是自己的原因,那就得承担责任,也应与客户沟通,而且在沟通前一定要有解决的办法,并主动承担因此产生的额外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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