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VDA6.4条款7.2.3内审员须知晓的产品责任
VDA6.4条款7.2.3第一方/第二方审核员能力(内部/外部)中说了如下内容:内部审核员必须根据不同的审核类型(体系、过程、产品)和适用的顾客要求获得资格认证。
须为审核员资格的获得和保持制定标准。
必须考虑以下最低要求:
●与本帖无关,不写···●产品安全和产品责任的知识
请问如何理解上述的“产品责任”?内审员为什么须知晓此“产品责任”?请指教!谢谢!
产品责任仅指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应承担的侵权赔偿责任 中国没有产品责任一说,在国内叫产品质量责任,外国一般都有产品责任相关的法规,与产品缺陷息息相关,所以有此项要求。个人理解~ 感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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