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有害物质基础知识
RoHS(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是欧盟为限制电子电气产品中有害物质使用而制定的强制性指令,旨在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一、限制的有害物质及限值RoHS管控的有害物质包括10类(欧盟标准)和6类(中国标准),具体如下:
[*]欧盟RoHS 3.0(2015/863修订):在原有6项基础上新增4种邻苯二甲酸酯,共10项:
[*]铅(Pb)≤0.1%
[*]汞(Hg)≤0.1%
[*]镉(Cd)≤0.01%
[*]六价铬(Cr⁶⁺)≤0.1%
[*]多溴联苯(PBB)≤0.1%
[*]多溴二苯醚(PBDE)≤0.1%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0.1%
[*]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0.1%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0.1%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0.1%
[*]中国RoHS:管控6项,限值与欧盟前6项一致,未纳入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
二、法规演变与适用范围
[*]欧盟:
[*]RoHS 1.0(2002/95/EC):2006年实施,限制6项物质。
[*]RoHS 2.0(2011/65/EU):2013年生效,扩展至医疗设备等11类产品。
[*]2024年提案废止四溴双酚A(TBBP-A)和中链氯化石蜡(MCCPs)的豁免,但暂未生效。
[*]中国:
[*]2006年《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首次实施,2016年扩展至所有电子电器产品。
[*]强制要求加贴有害物质标识(绿e或橙标),橙标需注明超标物质及含量。
三、合规影响与要求
[*]市场准入:欧盟市场禁止销售超标产品,违规将面临高额罚款或退市风险。
[*]供应链管理:企业需确保原材料、零部件及成品符合标准,中小制造商面临更高技术挑战。
[*]产品标识:中国要求明确标注有害物质含量,欧盟则通过CE认证整合RoHS要求。
[*]健康危害:超标物质可能通过接触或废弃进入环境,导致中毒、致癌或内分泌紊乱等问题。
四、测试与认证测试方法:包括ICP-OES(光谱法)、GC-MS(质谱法)等,检测金属、溴化阻燃剂等。认证机构: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提供自愿性环保认证,欧盟需第三方机构出具合规报告。
[*]RoHS通过持续更新管控物质清单,推动电子行业绿色转型。企业需关注目标市场的法规差异(如欧盟10项vs中国6项),加强供应链合规管理,避免因有害物质超标导致贸易壁垒。消费者可通过产品标识判断是否符合环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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