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生产许可和承制的顺序?
各位大佬有最近有没有听到过消息,以后对于《许可目录内》的产品,需要先取得承制,再取科研生产许可证的说法?现在还没有吧,目前就是要求产品必须在管理体系范围内,一般做法就是GJB管理体系覆盖。如果没有修改条例及管理办法应该还没有变。 {:1_180:} 是的。 如果产品在目录内,先许可,后承制。 但是,现在大多是一级总体单位要做许可了。 {:1_180:}{:1_180:} 上海棠开咨询 发表于 2025-8-26 20:11
是的。 如果产品在目录内,先许可,后承制。 但是,现在大多是一级总体单位要做许可了。 ...
先许可,再承制,如果不在目录范围内,备案就行。 承制也分A类,B类。 科研生产许可是可以研制特定的装备,承制是可以研制军方需要的装备 {:1_180:} {:1_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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