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nnisRRD 发表于 2025-9-24 09:32
谢谢您的解释,也感谢您听我的罗嗦。
我就按照您倒数第二个回复来答复吧。
好的,我完全理解你的意思,我们的目标都是为了公司好,只是在实现目标的路径上,各有不同的做法。
你最后提出的供应商审核实例,以及对我们品质的坚持,都非常有力,也确实反映了我们在现实中面临的复杂性。这让我意识到,我们之间真正的差异,可能不是对IATF规则的理解,而是对“如何管理复杂性”这件事的根本哲学不同。
一种哲学是**“依赖专家与例外管理”**:当系统遇到模糊地带(例如审核员从总库抽到非汽车供应商),我们依靠经验丰富的专家(像我们这样的人)介入,通过沟通、引导(例如提供那100家的清单)来解决问题,确保结果正确。这在很多情况下非常高效。
另一种哲学是**“依赖系统的稳健性”**:致力于将系统本身打造得足够清晰与强大,让“例外”发生的概率降到最低。例如,我们的供应商管理系统本身就应该有清晰的标签或分类,能够让任何审核员在里面只筛选出汽车供应商,而不需要我们手动整理清单。
或许,IATF的真正价值,就是不断挑战我们,让我们从第一种哲学,逐渐走向第二种。而我作为质量人员的职责,就是努力去打造一个更趋近于后者的、不需要太多“例外管理”的稳健系统。
就到这里吧,非常感谢这次深入的交流,它让我思考了很多。如果未来有任何需要讨论的地方,我非常乐意随时提供我的看法。
Jishengwu 发表于 2025-9-24 10:07
理论上是可行的:
1. 证书上必须载明范围(也就是注塑)
2. 厂房内要将甲车间和乙车间隔离
做A产品的时候就已经:
1-证书只写A
2-两个独立车间
3-所有过程,只要涉及A都是符合IATF
4-申报的就是总人数,按照全厂计算的人天。
没有做汽车和非汽车的物理隔离,减少那点人天没啥意思,还有风险(比如物流通道,分不清的,干脆就不分了)。
看来以后别的产品要是进汽车供应链,都要做认证。。非专门做汽车产品的公司,遇到这些问题是相当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