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ISO9001:2015 8.3.2设计和开发策划 范围 讨论
本帖最后由 蓝阳 于 2025-9-22 16:39 编辑今天我们内审的时候内审的同事跟研发部门同事因为“8.3.2设计和开发策划”范围问题争了起来
一方认为“8.3.2设计和开发策划”是对公司建立、实施设计与开发过程的总体要求,不针对特定的某个产品设计开发过程,所以这个条款审核的对象是公司设计开发模块相关体系制度和文件记录构建的完整性(有没有按条款的要求设置了相关流程、设置了相关部门职责权限和考虑的相关资源配置等);
一方认为这个条款就是对每个新产品设计开发过程的要求,所以对这个条款进行审核时要抽查几个产品,看每个产品的设计开发策划是否完整,而且根据条款具体要求,每个产品依其复杂程度,其设计开发策划详略程度要求是不一样的;
另外还有一个观点则是认为,这个条款即是对公司体系模块的整体通用要求,也是对某个特定产品的要求(但是前面双方都认为提出第三个观点的人是在说屁话,因为无论审核确定第一方观点中的要求被履行好了,还是抽样审核确定第二方观点中的要求被履行好了,肯定都即满足整体通用要求也满足特定产品要求)。
所以在此想咨询一下各位大神的观点,大家认为8.3.2设计和开发策划 范围究竟是只对整体策划,还是要落实到每一个产品设计策划去抽样审核?先谢谢大家。
看标准8.3.1和8.3.2,应该可以区分 wuzhenjun 发表于 2025-9-22 16:54
看标准8.3.1和8.3.2,应该可以区分
但8.3.1只是提供了一个很概要性的要求,8.3.2是对其更具体的补充
我个人是认同上面的第三种观点的,就是8.3.2即是对组织层面的要求,也有对具体项目的要求 {:1_180:} {:1_180:} {:1_89:} {:1_180:} 学习 感谢分享 学习一下。谢谢楼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