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变更,是否要向客户提交变更
整车厂的一级总成供应商A,想要变更一个零件(线缆),原先供货方式是供应商A-A供成卷的线缆给A,A自行去裁剪,并进行线缆两端的处理(剥皮等),现在A想让A-A直接供分段线,让A-A直接裁剪好线缆并处理好,供过来
对于分段线新建了个料号
想问问各位大佬,这种情况到底是属于产品变更(零部件料号改了)还是属于过程变更(有工序挪到了供应商处),还是二者都有,都要向客户提交PCN
而且这个事是A的采购绕过了质量,我作为质量该如何控制
以附件解釋 加工厂A变成了加工厂A-A 对于整车厂客户来说,这是典型的一个由“供应商管理的产品过程变更”。我们通常说的变更,通常有以下几种模式:buy to buy, made to buy, buy to made, made to made。你们这属于made to buy,由T1 made改为buy。整车厂收到的产品没有变化,所以对他们来说,这是一个T1的过程变化,按照供应商的过程变化来处理。对于T1来说,他们自己的采购料件发生了改变,那么是一个产品变更。另外,还要通过之前递交的总成BOM和PPAP来判定,看看之前A-A所供零件是不是体现在递交给整车厂BOM和PPAP里面,那么现在变更了,就要跟着改变,这样会复杂一些。 其实是对于A-A来说新建立了裁剪和处理等工序,这部分需要作为Tier1的A负责管控。这个建议问OEM,一般来说告知一下并附上更新的PPAP即可。这种变更怕就怕日后出事,然后说你当初没有通知过 kamire 发表于 2025-12-1 13:29
对于整车厂客户来说,这是典型的一个由“供应商管理的产品过程变更”。我们通常说的变更,通常有以下几种模 ...
那我就是先确认我们给整车厂提供的bom或者分供方清单有没有这个修改的零部件号,如果没有的话那就不用给客户提产品变更;但是过程变更肯定要提,是这样吗 {:1_180:} PPAP手册第四版,第12页,第3部分,顾客和提交要求,3.1第7条内部制造或由供应制造的零件发生产品和过程更改,任何更改,包括在组织的供应商,以及他们的分工上处发生的更改,影响到顾客要求,如:装配、外形、功能、性能和耐久性。
原则上肯定需要通知客户,不要纠结是产品变更还是过程变更,反正你换了A-A剥皮裁剪了,你如何确保A-A弄的和以前A一样好,没有任何品质风险,你必须要证明给客户看。
你们如果真的有16949和完善的体系的话,那基本会有成熟的变更流程,采购是绕不过去的,因为料号都变了,不仅仅涉及到采购一个部门,他肯定要让工程或研发重新做料号,新料号要有价格,那必须要有供应商A-A的PPAP提交批准,不然价格无法录入系统或是系统里不能下单购买(看你们公司系统成熟度),要批准PPAP,必须有SQE去弄,SQE即便属于采购,IQC也会检查,IQC还要制作来料检验指导书,无论如何也逃不过品质的法眼。 感谢楼主分享 供应商变更的启动应该自己有流程吧;P {:1_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