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加工调机品管理规定
1. 目的为规范机加工车间换型、换刀、设备维修、参数调整等作业产生的调机品管理,杜绝调机品混料、流入量产、不良流出等品质风险,规范调机品标识、隔离、检验、返工、报废及台账追溯,降低生产损耗,稳定产品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机加工设备(车床、铣床、磨床、加工中心等)在换型生产、程序变更、工装更换、刀具更换、设备维修、长时间停机重启、毛坯批次更换、工艺变更等场景下产生的所有调机试切工件。
3. 术语及定义
3.1 调机品:设备、工装、程序、参数未完全固化稳定前,调试试切产出的工件,尺寸、状态不稳定,严禁直接流入量产及下道工序。
3.2 首件:调试完成、参数固化后加工的第一件工件,经自检、巡检检验合格后作为批量生产参照依据,为首件确认件,不属于调机品。
3.3 量产品:首件确认合格、工艺参数锁定后,稳定批量生产的合格产品,可正常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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