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10_A05S01C00_EMC
一、文件概述本文档为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UNECE)第10号法规第05修订系列——Regulation No. 10-05(Revision 5 – Amendment 1),收录了截至2016年10月28日有效的全部文本,是车辆电磁兼容性(EMC)领域ECE型式认证的核心法规依据。发布依据:1958年日内瓦《关于采用轮式车辆统一技术规定及相互认可认证的协定》(E/ECE/324, E/ECE/TRANS/505)
版本信息:Addendum 9, Revision 5 – Amendment 1,涵盖02至05系列修正案及其补遗和勘误
法规状态:05系列修正案于2014年10月9日生效,第1号补遗于2016年10月8日生效
二、适用范围本法规适用于 L、M、N、O 类车辆及其拟安装的部件和独立技术单元的电磁兼容性认证,覆盖:
抗扰度要求:针对车辆直接控制功能、乘员及道路使用者保护功能、易误导驾驶者的干扰、车辆数据总线功能、车辆法定数据等相关功能的辐射与传导抗扰度;
发射控制要求:限制不必要的辐射和传导发射,保护本车、相邻车辆及周边电子设备的正常使用;
REESS 充电模式附加要求:针对车辆与电网耦合为可充电储能系统(REESS)充电时的发射与抗扰度。
三、主要内容结构法规正文共14条(范围、定义、认证申请、批准、标志、技术规格、生产一致性等),并配22个附录 谢谢分享 谢谢分享 谢谢分享 谢谢分享 谢谢分享 感谢分享 谢谢分享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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