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证扩项问题
公司原来认证范围是放射性物质操作专用设备(非标)的设计开发,现在需要扩项为“非标自动化设备(放射性物质操作专用工具/设备、环保设备、放射性废液处理设备)的研发、销售”,有个情况是公司现研发的核医疗废液处理设备,按这个产品申报这个产品划分到环保设备和放射性废液处理设备是否可行,公司目前已研发出来,但是销售这块还未打通,想要申报销售范围,是否可以使用其他产品代替审核项目?或是签订意向合同也可。请大佬或者专业审核老师给个建议。没有量产和交付肯定不能体现销售范围,如果审核的时候实际情况跟申报的范围有差异,也是要再修改范围的,最好是有销售了再去做认证。具体你可以问下你们原来的机构的,如果是要换证也可以考虑下我们这边;P 2460405970 发表于 2026-9-18 11:50
没有量产和交付肯定不能体现销售范围,如果审核的时候实际情况跟申报的范围有差异,也是要再修改范围的,最 ...
那意向不行,那原认证范围的产品可否代替认证销售范围呢?你们是哪家认证机构? 不能替代,会单独拎出来原认证范围加入销售,比如:非标自动化设备(放射性物质操作专用工具/设备)的研发、销售,非标自动化设备(环保设备、放射性废液处理设备)的研发。我这边是Intertek天祥,可以联系我vx:isu030506 winter_jihan 发表于 2026-9-18 13:11
那意向不行,那原认证范围的产品可否代替认证销售范围呢?你们是哪家认证机构? ...
不能替代,会单独拎出来原认证范围加入销售,比如:非标自动化设备(放射性物质操作专用工具/设备)的研发、销售,非标自动化设备(环保设备、放射性废液处理设备)的研发。我这边是Intertek天祥,可以联系我vx:isu030506 扩项的问题可以找机构先问清楚,每家机构有一些细微区别,但大体一致,最好问你们合作的认证机构,如果要加销售,至少会问你们要合同,交不交付看情况,合同是必须的,光意向协议书可行 不能替代,销售后才可以 不能替代 没有量产和交付肯定不能体现销售范围 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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