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 R130 的补充 1 《关于机动车车道偏离警告系统(LDWS)批...
这份文件是 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UNECE)法规 No. 130 的补充 1,全称为:《关于机动车车道偏离警告系统(LDWS)批准的统一规定》(Uniform provisions concerning the approval of motor vehicles with regard to the Lane Departure Warning System)补充 1 于 2016 年 10 月 8 日 生效,属于对原版法规的修订补充。核心内容简要如下:
[*]目的
为 M₂、M₃、N₂、N₃ 类车辆 建立统一的车道偏离警告系统(LDWS)批准要求,帮助分心或疲劳驾驶员在无意偏离车道时得到警告,主要适用于高速公路等单调驾驶场景。
[*]适用范围
适用于安装 LDWS 的 M₂、M₃、N₂、N₃ 类车辆。
[*]关键定义
[*]LDWS:警告驾驶员无意偏离行驶车道的系统。
[*]车道:道路纵向分隔条。
[*]可见车道标记:驾驶员直接可见的车道边界标线。
[*]偏离速率:车辆在警告点时垂直于车道标记的接近速度。
[*]公共空间:可显示两个或多个信息功能但不同时显示的区域。
[*]批准要求
[*]制造商提交车辆描述、图纸、技术资料,并提供代表性车辆进行测试。
[*]批准后分配批准号,前两位 00 表示原版法规。
[*]车辆需加贴国际批准标记,例如:
E6 130R - 00185。
[*]性能要求
[*]LDWS 至少在车速 >60 km/h 时处于激活状态。
[*]在直线到最小内弯半径 250 m 的道路上,若车辆无意越过可见车道标记,系统应发出警告。
[*]警告方式至少包括 光、声、触觉中的两种。
[*]故障警告应为 黄色常亮光学信号。
[*]若配备手动关闭功能,每次点火“ON”后 LDWS 应自动恢复;关闭时应有常亮光学警告。
[*]测试程序
[*]车道偏离警告测试:车速 65 km/h ± 3 km/h,以 0.1–0.8 m/s 的偏离速率 gently 偏离车道,检查是否在轮胎越过车道标记外 0.3 m 前发出警告。
[*]故障检测测试:模拟 LDWS 故障,检查黄色故障警告是否激活并保持。
[*]停用测试:验证关闭后重新点火,LDWS 是否自动恢复。
[*]测试条件:平坦干燥沥青或混凝土路面,温度 0–45°C。
[*]管理条款
包括车辆类型修改与批准扩展、生产一致性、非一致性处罚、停产通知、技术服务机构名单等。
[*]附件
[*]附件 1:通信表格。
[*]附件 2:批准标记示例。
[*]附件 3:可见车道标记识别,列出加拿大、法国、德国、希腊、意大利、爱尔兰、日本、荷兰、挪威、葡萄牙、俄罗斯、西班牙、瑞典、瑞士、英国等国家和地区的车道标线图案、宽度和车道宽度定义,用于批准测试。
总体而言,这是一份规范 车道偏离警告系统 的 UNECE 型式批准法规,核心是确保系统能可靠识别无意偏离并警告驾驶员,同时避免误报导致用户关闭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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