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r 发表于 2026-10-13 13:06:45

(EU) 2019/2144 GSR II 《通用安全法规》

这两份文件是欧盟《通用安全法规》(GSR II)——Regulation (EU) 2019/2144 的合并/修正版本,不是中国国标。核心内容是规定欧盟机动车及系统、部件、独立技术单元的型式认证要求,重点是一般安全、乘员保护、弱势道路使用者保护,以及智能网联/自动驾驶相关安全系统。两份文件的区别:
[*]第一份:2019/2144,经 (EU) 2021/1243 修正;
[*]第二份:2019/2144,经 (EU) 2021/1243 和 (EU) 2021/1341 修正。
两者主体相同,第二份多了 2021/1341 对“驾驶员疲劳与注意力警告”的补充规定。
核心内容:
[*]适用范围:M、N、O 类车辆,以及相关系统、部件和独立技术单元。
[*]强制高级车辆系统:智能速度辅助 ISA、酒精锁安装接口、驾驶员疲劳与注意力警告、高级分心警告、紧急停车信号、倒车检测、事件数据记录器 EDR。
[*]乘用车/轻型商用车 M1、N1:强制 AEB(分两阶段,先车辆后行人/自行车)、紧急车道保持 ELKS、扩大头部碰撞保护区域。
[*]客车/卡车 M2、M3、N2、N3:强制车道偏离警告 LDWS、AEB、行人/自行车检测、直接视野改善等。
[*]自动驾驶/全自动驾驶:要求替代驾驶员控制、车辆状态感知、驾驶员可用性监控、EDR、编队行驶数据交换、对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信息等。
[*]网络安全与软件更新:要求按 UN 法规或相关 regulatory acts 强制实施,防止未授权远程访问和非法 OTA 修改。
[*]数据与隐私:EDR 必须闭环、匿名、不可识别车主;疲劳/分心警告不得持续记录或保留无关数据。
[*]实施时间:2019/2144 自 2022年7月6日 起适用;部分条款自 2020年1月5日适用。不同系统按 Annex II 的 A/B/C/D 日期分阶段执行。
对硬件底软工程师的意义:
如果智驾项目要出口欧盟或对标欧盟法规,底软需重点关注:ELKS/AEB/ISA/DDAW/EDR 的软件实现、故障降级、HMI 警告、诊断接口、EDR 数据记录、网络安全、OTA 安全,以及 Annex II 中对应系统的测试与认证日期。简单说,这是欧盟智能安全系统的“强制装配清单 + 认证规则”。

ruby715 发表于 2026-10-13 16:04:14

{:1_180:}

jh02041982 发表于 2026-10-13 17:26:30

:)

flyerchang 发表于 2026-10-13 19:46:19

谢谢分享

TBD16888 发表于 2026-10-14 05:55:45

谢谢分享

pdcicbt 发表于 2026-10-14 06:36:32

谢谢分享

golfgti 发表于 2026-10-14 07:01:29

谢谢分享

rongshiunn 发表于 2026-10-14 07:59:30

谢谢分享

有缘结识品质 发表于 2026-10-14 08:34:45

谢谢分享

csboob101 发表于 2026-10-14 08:54:42

感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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