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RRC认证产品: 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设备的技术要求(2005_423)
SRRC认证产品系列: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设备的技术要求(2005_423)一、具体技术指标
(一)通用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
(二)通用无线遥控设备
(三)无线传声器和民用无线电计量仪表等类型设备
(四)生物医学遥测设备
(五)模拟式无绳电话机
(六)2.4GHz 频段数字无绳电话机
(七)起重机或传送机械专用无线遥控设备
(八)工业用无线遥控设备
(九)无线数据传送设备
(十)电子吊秤无线传输专用设备
(十一)各类民用设备的无线控制装置
(十二)模型、玩具无线电遥控设备
(十三)公众对讲机
(十四)车辆测距雷达
二、通用要求
1.杂散辐射发射测量频率范围:
2.杂散辐射发射限值(杂散辐射与带外辐射的分界点为载波频率±2.5 倍的信道带宽);
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设备的技术要求
信部无423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全军无委办公室:
为促进各种无线电业务协调、健康的发展,进一步加强对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设备的管理,现发布重新修订的《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设备的技术要求》,自2005 年10 月1 日起施行。
凡与本《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设备的技术要求》不相一致的其他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等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二ОО五年九月五日 谢谢分享。。。 受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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