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RoHS管控八大类电子电气产品(即欧盟RoHS第1-7和第10类产品
越南贸易部发布的30/2011/TT-BCT号通告自2011年9月23日起生效。通告管控了八大类电子电气产品(即欧盟RoHS第1-7和第10类产品),管控的有害物质和限量要求与欧盟RoHS基本一致。通告还要求任何生产或进口电子电气产品的组织或个人,自2012年12月1日起必须公布其生产或进口的电子电气产品中的有害物质含量。公布方式如下:
a) 发布于组织或个人的网上;
b) 印刷于产品使用说明书或随附纸制品上;
c) 电子信息的形式(如CD);
d) 印刷于产品包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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