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QC关于工业锅炉节能认证执行新版标准和认证规则的通知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简称CQC)工业锅炉节能认证业务执行下列新版标准和认证规则:1.CQC31-423221-2017工业锅炉节能认证规则;
2.工业锅炉节能认证依据由GB24500-2009《工业锅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改为CQC3161-2017《锅炉节能认证技术规范》。
一、执行新版认证规则要求如下:
1.本次换版涉及的范围:
使用旧版认证规则并获得CQC工业锅炉节能认证证书的产品(工业锅炉701215)
2.新版标准认证要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按新版文件申请认证。工业锅炉节能认证新旧版标准差异见附件。
3.旧版证书转换要求:
工业锅炉旧版证书持有人应于本通知发布后,向CQC提交证书换版申请,进行新、旧版标准差异试验项目的检测,完成按新版标准的产品确认工作,换发新的认证证书。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换工作应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CQC将予以暂停,2018年3月31日仍未完成转换的证书,予以撤销。
二、新版文件主要变化内容如下:
1.适用范围:工业锅炉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适用的产品包括以煤、油、气、生物质等为燃料的,额定蒸汽压力不大于3.8MPa的蒸汽锅炉、热水锅炉和有机热载体锅炉。本规则不适用于国家明令淘汰的工业锅炉;
2.产品类型重新划分为:层状燃烧,流化床,室燃(煤粉),燃液体燃料,燃气,燃生物质;
3.检测依据标准:由GB24500-2009《工业锅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改为CQC3161-2017《锅炉节能认证技术规范》。
CQC产品认证六部已经开始使用新版认证规则受理认证申请,企业可通过CQC网站提交认证申请,具体事宜请与产品认证六部工程师联系。
联系电话:010-83886366
附件:工业锅炉节能认证新旧标准差异.doc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2017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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