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QC关于电机、电动工具等产品自愿性认证依据标准变更通知
根据国标委网站发布的2017年第7号“关于《水泥包装袋》等1077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转化为推荐性国家标准的公告”,部分自愿性产品认证依据的国家标准由强制性转为推荐性。现将产品四部涉及此次标准代号更改的相关认证规则(部分)进行相应更新,详见附表。具体实施要求如下:1.自上述公告日起,委托人的认证申请必须按照新标准代号的标准申请认证,我中心将只出具新标准代号的认证证书。
2.已按旧标准代号获证的认证证书,可采用自然过渡的方式,在证书到期换证或变更时换发新标准代号的认证证书(变更申请时请企业主动提供证书原件)。
3.CQC产品四部已经开始使用新的认证标准受理该产品的认证申请,企业可以通过CQC网站提交认证申请,具体事宜请与产品认证四部联络。
联系人:乌兰/刘水强
联系电话:010-83886099/6921
附表.docx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2017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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