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ndyhe
发表于 2018-6-19 13:11:41
:Q:Q
flyerchang
发表于 2018-6-19 14:20:32
在《不合格品处理程序》中规定就可以。首先规定何为品质异常,比如说在正常生产的不合格率达到多少时,要开具品质异常处理单。另外,不合格评审单,是检验员检验出不合格品时,如在最终检验或出货检验发现不合格品时,则可以开不合格评审单,因为涉及到不合格品的处理,不然影响出货。
123chenwen
发表于 2018-6-22 09:09:07
:Q
selvawu
发表于 2018-6-22 11:15:34
没毛病啊!;P有部分人喜欢钻牛角尖,怎样回答都不会让钻牛角尖的人满意。
selvawu
发表于 2018-6-22 12:22:16
1、品质异常单是已经确认,结果已经明确,要求通报改善的情况下使用;2、不合格评审单是待确认,有争议的,需多方参与共同判定的情况下使用的。
天道酬勤
发表于 2018-8-24 16:29:12
老师想问的是你们开异常单有没有基准,依据什么开的异常单?
红色小飞鱼
发表于 2018-8-24 22:57:23
{:1_101:}
piupiu123
发表于 2018-11-7 10:49:46
每个公司的情况都不一样,生产产品的价值、企业管理的模式都不一样,开单标准,职责权限需要有人拟定,相关部门会签决定,决定下来就可以在文件中明确规定,有法可依,以免产生扯皮。
shenhongdong
发表于 2018-11-13 15:54:02
:lol:lol:lol:lol
flyerchang
发表于 2021-9-4 23:03:43
selvawu 发表于 2018-6-22 12:22
1、品质异常单是已经确认,结果已经明确,要求通报改善的情况下使用;2、不合格评审单是待确认,有争议的, ...
不合格品评审单,我觉得不是待确认的,而是已经是不合格品了,后面怎么处理进行评审了,不知你是否赞同我的观点?另外,我想说的是开不合格品评审单的时机值得大家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