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易燃有机溶剂的使用规范
许多有机溶剂如果处理不当会引起火灾甚至爆炸。溶剂和空气的混合物一旦燃烧便迅速蔓延,火力之大可以在瞬间点燃易燃物体,在氧气充足(如氧气钢瓶漏气引起)的地方着火,火力更猛,可使一些不易燃物质燃烧。当易燃有机溶剂蒸气与空气混合并达到一定的浓度范围时,甚至会发生爆炸。使用易燃有机溶剂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1)将易燃液体的容器置于较低的试剂架上。
(2)保持容器密闭,需要倾倒液体时,方可打开密闭容器的盖子。
(3)应在没有火源并且通风良好(如通风橱)地方使用易燃有机溶剂,但注意用量不要过大。
(4)储存易燃溶剂时,应该尽可能减少存储量,以免引起危险。
(5)加热易燃液体时,最好使用油浴或水浴,不得用明火加热。
(6)使用易燃有机溶剂时应特别注意使用温度和实验条件,表1为常用易然有机溶剂的燃点、自燃温度、燃烧浓度范围。
(7)化学气体和空气的混合物燃烧会引起爆炸(如3.25克丙酮气体燃烧释放的能量相当于10g炸药),因此燃烧实验需谨慎操作。
(8)使用过程中,需警惕以下常见火源:明火(本生灯、焊枪、油灯、壁炉、点火苗、火柴)、火星(电源开关、磨擦)、热源(电热板、灯丝、电热套、烘箱、散热器、可移动加热器、香烟)、静电电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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