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修订化妆品法规(EC)1223/2009附件III限制花生蛋白,小麦蛋白
2017年12月5日,欧盟官方公报发布指令(EU)2017/2228,修订化妆品法规(EC)1223/2009附件III,增加两项限制物质。附件III的表格中增加以下两项有关花生油和水解小麦蛋白的内容:
参考编号物质鉴定限制使用条件和警告语
化学名称/INN常用成分名称术语表CAS编号EC编号产品类型制剂中的最大浓度其他
306花生油,提取物和衍生物花生油8002-03-7232-296-4花生蛋白的最大浓度:0.5 ppm
花生种皮提取物8002-03-7232-296-4
花生粉8002-03-7232-296-4
花生果提取物8002-03-7232-296-4
花生芽提取物
氢化花生油68425-36-5270-350-9
花生酸91051-35-3293-087-1
花生甘油酯91744-77-3294-643-6
花生油PEG-6酯68440-49-3
花生酰胺MEA93572-05-5297-433-2
花生酰胺MIPA
花生酸钾61789-56-8263-069-8
花生氨基酸钠
花生酸钠61789-57-9263-070-3
硫酸化花生油73138-79-1277-298-6
307水解小麦蛋白水解小麦蛋白94350-06-8/222400-28-4 /70084-87-6/100209-50-5305-225-0水解产物中肽的最大分子量平均值:3.5kDa
指令规定,含一种或多种本法规限制物质或不符合本法规要求的化妆品,自2018年9月25日起不得投入欧盟市场,且自2018年12月25日起不得在欧盟市场上销售。本指令直接并完整地适用于所有成员国。
该指令将于《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后的第二十日生效。 感谢楼主的分享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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