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仪器校准后合格判定1/3原则的依据
计量仪器在校准(非检定)后,需进行合格判定,一个通用的原则是:计量仪器的示值误差小于等于产品公差的1/3,如:产品公差为±0.6,即12丝公差,也就是:计量仪器的示值误差应小于等于12X1/3=4丝,才能表明该计量仪器合格。请问这个1/3原则的判定依据在哪?我没有找到,也请教了专业人员,也指不出依据。
请赐教!
谢谢!
只知道1/10原则,1/3原则真不知道
1/10原则在MSA手册能找到
1/3就不知道出处了,也想看下有没知道的,我也想知道:lol 仪器校准原则上是不判定合格与否,只会在报告里显示测量不确定度是多少。判定量具是否合格,一般企业需先根据量具允差或国家计量标准来判定。如发现已超允差,这时需考虑是报废还是降级使用。如选择降级使用,需考虑具体测量要求。MSA分析时,分级数会要求大于5,也是量具误差需占测量误差(测量误差尽可能覆盖产品公差)的1/5以下。 yangjg 发表于 2018-7-27 16:17
只知道1/10原则,1/3原则真不知道
1/10原则在MSA手册能找到
1/3就不知道出处了,也想看下有没知道的,我也 ...
1/10原则是分辨力的要求 sam_leung 发表于 2018-7-27 18:40
仪器校准原则上是不判定合格与否,只会在报告里显示测量不确定度是多少。判定量具是否合格,一般企业需先根 ...
感谢 学习了。{:1_101:} :Q:Q:Q 1986年前我国在量值传递过程中比较严格遵守标准器和被检器具准确度比例关系为1/3(即三分之一原则),目前已经不适用。 :Q:Q:Q :Q:Q:Q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