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工具及部分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强制性认证标准GB4343-2018
电动工具及部分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据的标准GB 4343.1-2018《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发射》(以下简称“新版标准”)已于2018年5月14日发布,并将于2020年6月1日起实施,替代GB4343.1-2009(以下简称“旧版标准”)。现将电动工具及部分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强制性产品认证执行新版标准的有关要求明确如下:一、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适用新版标准换版的产品类别包括:家用电冰箱和食品冷冻箱类、电风扇类、空调器类、家用电动洗衣机类、真空吸尘器类、皮肤和毛发护理器具类、电熨斗类、电饭锅类。
二、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1日,申请人可自愿选择按照新版标准或旧版标准申请认证。
三、自2020年6月1日起,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将采用新版标准实施认证并出具新版标准认证证书。
四、获证后的跟踪检查依据有效证书所列标准版本进行。
五、对于已按旧版标准获证的产品,旧版标准认证证书持有人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最迟于标准实施日期后第一次跟踪检查结束前,向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提交转换新版标准认证证书的申请、并接受实验室针对新、旧版标准差异试验项目(见附件)实施的检测,合格后换发新版标准认证证书。
六、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换工作应于2021年6月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的,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将予以暂停;2021年9月1日后仍未完成转换的旧版标准认证证书,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将予以撤销。
七、对于2020年6月1日前已经出厂、投放市场并且不再生产的获证产品,无需进行证书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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