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镀分公司是外部支持场所还是外包供应商?
甲地A公司的工厂原来内部有电镀车间,鉴于环保压力,电镀车间搬迁到乙地的电镀园区。后迫于乙地政府压力,在乙地成立电镀分公司B,(主要是可以给乙地政府带来税收)那么问题来了:
按正常程序,成立分公司,那么A公司的电镀就算是外包,因为B公司要给A公司开增值税发票,并且除A公司业务外可以承接外部货源。
因此B公司需要自己独立进行体系认证。
可实际上,B公司是A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财务等完全受A公司控制,人马也是一套,就是名义上的兼职。
于是第二种说法来了,B公司是A公司的外部支持场所,可以跟A公司共用IATF16949的证书。
各位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两个地址包括在证书里面,一起审。 不存在支持,证书的定义是有现场才可以申请证书,你的这个是两个现场(产生增值)。 进一步信息是:B公司只是理论上的独立运营,基于成本考虑,业务人员、财务人员、HR,市场、部分质检都是A公司支持的。
因此主流意见是:虽然B公司从法律上是个独立公司,但实际上只是个车间,只有内循环而无外循环。所以B公司就是A公司的外部支持。
从成本上考虑,一个电镀子公司,不足二十人,要把所有部门配齐,所有认证资质搞全,也是没必要。 原則上是不可以共用,證書上地址、範圍、認證內容不一樣呀。
況且A公司之電鍍車間只是16949的其中一環而已。 需要单独取证 {:1_89:} 和我们公司一样的问题。
对于外部支持场所,每个审核老师的理解不一样。
有的认为,外部支持场所有证书,可以不用另外审核。
有的表示,一定要去外部支持场所审核。
A是B的供应商,或者客户。 也想看看其他人的理解。 :Q:Q: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