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PPAP记录保存期限的问题
按标准规定“保存时间为产品在现行生产和服务中要求的有效期,再加一个日历年",那PPAP相关记录应该保存多少年?我们在记录清单中写6年,老师说产品没有作废的话PPAP能作废?意思 是不是PPAP要长期保存?因为这个产品要做多久谁也不知道,客户需要就一直做。怎么描述比较好?或者说记录保存期限N年,在备注里写”N根据客户要求“?这样子可以不?就是產品生命期再加上一個日曆年了, 是日曆年不是一年喔 或是 【客戶停產後加一年(需有客戶書面通知)】 陈竹的号 发表于 2019-1-22 10:22
你就写:产品有效期加1年
产品有效期就是四年,按你说记录保存期限就是五年,那如果我五年后还在生产该产品呢? 你就写:产品有效期加1年 {:1_89:} 保存期=产品设计开发周期+生产期+服务期+1个日历年 要依條文要求喔, 不可以自訂為6年, 就寫客戶通知停產再加一個日曆年 至少16年;P 客户服务期+1个日历年,一般车用是15+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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