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级质量目标制定(零公里故障PPM)讨论
今天加班,有位兄弟和我讨论公司质量目标问题:假设公司有4位客户,对零公里PPM要求不一样,A 客户要求PPM 小于50 ,B客户要求小于100 ,C 客户要求小于150 ,D客户要求小于200, 那么公司的总体PPM可以定为小于100?是不是满足最低要求小于50呢?
客户要求不一样,管控手段方法不一样,把 A 客户要求定为客户特殊要求,这样理解是否错误? PPM值需要根据贵司的以往的PPM值管理水平来自我设定,每个客户的PPM值是单独考量的,不能单独从一个月的PPM值来看,看一个月的PPM值通常意义不大,对于超标的需要退回故障件予以分析,看看是哪类的问题,无需把客户的PPM值来作为你们的修改标准。客户通常会在意你的PPM值变化的趋势,来判断你们的整体控制水平是否平稳,对于一个月的超标估计也只是要求你们找到问题所在予以合理的管控。客户的PPM值也是根据他们自己的实绩或者是目标予以制定,对你们也许是严格或者是宽松,这要根据你们的实际水平来制定,否则,你们会很被动和吃力。 假设12月 A 客户供货2万,故障件1件 ,PPM为 50 ;
B 客户供货3万,故障件4件 ,PPM为133;
C 客户供货5万,故障件4件 ,PPM为 80 ;
D客户供货10万,故障件4件,PPM为40;
当月本 公司供货总数20万,故障件13公司PPM为65,小于总目标100 。
结果 满足总目标标要求,但不满足B客户要求,这种情况怎么办?是否需要制定措施,满足B客户要求,并修改公司总目标? 本人非汽车行业,纯粹文字角度分析:
从满足要求的角度来想,12月公司的目标虽然符合了,但是不符合B客户的目标,这是没达到B的要求。这应该按B的要求整改吧。
但是如果每次都需要修改公司目标,这样说是不是公司的目标有问题呢?
那么按照一楼的思路,列一个公司目标,列几个特殊要求,分别管理,是不是就可以不动公司目标了呢。
不叫特殊客户,没有达到B客户要求意味着要放弃B客户 OK 谢谢分享。。。 :'( 感谢分享 感謝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