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rry0511 发表于 2019-3-11 12:44:44

请教各位老师,下面的外审老师开具不符合

不符合项事实描述:
质量管理体系(初审2017.10.17,监督时间2018.10.29-31)、环境管理体系(初审时间2017.10.24-2
监督时间2018.112-13)不满足内审一年内进行的策划。
不符合标准条款:GB/T19001-20169.2、GB/T2400-20169.2日期:2019年3月7日


请教各位老师,下面的外审老师开具不符合如何整改,感谢

猫小乐 发表于 2019-3-11 13:24:00

调整内审计划呀……你内审策划有问题,审核周期内至少一次

kevinho 发表于 2019-3-11 13:53:20

{:1_89:}

netgear120 发表于 2019-3-11 13:57:07

2次内审的时间间隔肯定超过12个月了,去看看内审程序文件,2次内审的间隔是怎么定义的,有没有按文件写的执行

冰魂 发表于 2019-3-11 14:26:34

怎么能出这样的漏洞:funk::funk:

hunter5168 发表于 2019-3-11 18:26:10

其實 在標準條文裡,只有提到定期而已,所以,稽核週期要在程序內提出即可。
但是,
會因為外部稽核的需要,所以,通常都是制定在一年內必須審查一次.

yahcrz 发表于 2019-3-11 20:15:41

内审还有初审和监督之分?

jinguo007 发表于 2019-3-12 08:09:02

:'(:'(:'(:'(:'(

n123309713 发表于 2019-3-12 09:06:40

:L:L:L

jesus0527 发表于 2019-3-12 09:23:52

{:1_89:}
页: [1] 2 3
查看完整版本: 请教各位老师,下面的外审老师开具不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