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计责任
最近刚入手由陈彤主审,段为青编著的《汽车制造企业快速导入IATF16949:2016》,在关于4.3条款解析时,书中认为“化工产品的原料配方比例设计,不属于产品设计,而属于制造过程设计。”各位有何见解?比如我公司生产汽车用胶黏剂就属于化工产品,顾客提供相关技术标准,我们设计配方进行生产,那是否就没有设计责任呢?请高手赐教。你的是混合物配比过程,故不是产品设计过程。签定完毕:lol 本帖最后由 zhaohonggang 于 2019-3-22 13:42 编辑
设计责任:分为产品设计责任和制成设计责任;只有产品设计责任是可以免除的;
产品设计主要职能为依据客户要求设计出样品,制成设计主要职能是将样品在量产化条件下进行生产;显然,化工物料的选择、配比都是属于样品阶段应该完成的事,认为应该属于产品设计责任;
判定是否有产品设计责任,这个要根据客户实际提供的要求判断,如客户提供的标准中包含了胶黏剂的组成成分以及配比的要求,那么是不具备产品设计责任的;如果标准中只有对胶黏剂的各种要求,实现过程需要自己完成,那么就是有产品设计责任的; 我自己也认为有产品设计,都是书中这样写的,我已经和作者联系了,2位作者都是注册16949审核师,作者明确回复我们没有产品设计,如果他们不懂这个,没有必要在解释4.3条款时特意这样说,正如崔伟先生也是这样认为的。我在群里也发了,有赞同认可的,也有反对的,我们作为企业体系管理人员,也是一头雾水啊。;P;P;P :Q :Q:Q 我个人认为,化工产品的设计责任,应该包括:配方、工艺、设备等都属于设计上的, :) :) 首先要明白什么是产品设计:是一个将某种目的或需要转换为一个具体的物理形式或工具的过程,是把一种计划、规划设想、问题解决的方法,通过具体的载体表达出来的一种创造性活动过程。 然后再看你们的过程是不是符合上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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