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 发表于 2019-3-26 16:22:17

智利关于便携式冷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IEC 60335-2-98和IEC 60335-1

2018年12月18日,智利政府发出第26874号决议,通过了协议PE No. 1/34 关于便携式冷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该协议确立了指定电压不超过250V,通过湿元件和水雾化器具(便携式空气冷却器)吹风的设备安全认证流程。该协议不适用于通过加热蒸发水的设备。

涵盖范围内的设备必须符合以下国际标准:


[*]IEC 60335-2-98:2008 家用及类似电气设备 – 安全 – 第2-98部分: 加湿器的特殊要求
[*]IEC 60335-1:2016 家用及类似电气设备 – 安全 – 第1部分: 通用要求

认证机构需要检查管控范围内的产品是否带有以下信息:

生产年/月和/或序列号,或其他可追溯的方法必须在产品上标志;
产品原产国;
认证标志 (SEC章)。
制造商和进口商在将产品投放市场之前,必须通过相关认可认证。协议于2019年9月30日起强制实施。

参考链接:

https://wlhttp.sec.cl/PublicacionProductos/publicacion.do

suqingxiang 发表于 2019-4-9 12:21:18

不错

zhaoyun 发表于 2019-4-23 14:31:00

:Q

hung 发表于 2019-8-31 09:58:51

謝謝樓主的分享!!!!!

lynnchu0574 发表于 2020-2-19 23:33:39

flyerchang 发表于 2022-3-10 08:34:50

谢谢分享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智利关于便携式冷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IEC 60335-2-98和IEC 603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