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新西兰标准局发布AS/NZS 4417.2:2012+A4:2017
近日,澳大利亚、新西兰标准局发布AS/NZS 4417.2:2012电子电气产品合规标志标准第四版修订标准A4:2017。该修订扩展了管控产品列表,重新划分了部分产品的安全级别,还更新了部分产品的定义。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修订将LED灯泡,小夜灯等6类产品新增到强制认证产品范围。标准规定,2018年6月1日起,进入澳洲市场的LED灯泡和小夜灯等产品必须先申请强制性安全证书(即SAA认证)。
此次修订具体内容包括:
一、新增澳大利亚Level 3 强制管控产品
除LED灯泡和小夜灯外,电暖水袋、直流隔离器、喷胶枪和柔性电热毯(被)也将在2018年6月1日起强制执行;
二、新增新西兰Level 2 产品
平衡车、直流/交流电动汽车(EV)充电桩、电缆组件、带线控制和保护装置,这几类产品自2017年6月30日起,若销往新西兰,至少需提供符合标准的相关测试报告(也可申请安全证书);
三、进行了安全级别划分
自2018年6月1日起,柔性加热垫、地板抛光机/洗涤器、电视接收器这三类产品从澳大利亚Level 3 产品降为Level 2 产品,同时从新西兰Level 2列表中删去
四、产品定义更新
柔性加热垫、治疗灯和墙壁开关等产品描述也在此修订中作了更新。
此次澳洲安全强制认证产品范围扩大,将大大增加企业的生产、检测成本;一旦因为产品质量未达到标准要求,被澳洲市场抽查并通报,将使企业遭受经济损失。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出口至澳洲的相关灯具生产企业:要重视澳洲此次电子电气产品标准修订,对新版标准进行学习研究,做好技术贸易措施的应对工作,做到心中有数。
感谢分享。 感谢分享 {:1_89:} 谢谢分享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