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加拿大玩具法规》(SOR/2011-17)修订磁性玩具安全要求
2017年11月4日,加拿大公报发布关于修订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Canada Consumer Product Safety Act)现行《加拿大玩具法规》(SOR/2011-17)的提案,针对磁性玩具的要求进行修订。该修订法规将在加拿大官方公报的第二部分公布后六个月生效,在此期间,现行法规将继续适用于在加拿大销售、广告、进口或制造的所有玩具产品。CCPSA关于危害人类健康或安全的规定将继续适用于危险的磁性玩具。该修订提议案包括以下两项主要内容:
1.要求可以被完全放入到小部件量筒的磁性玩具或磁性部件的磁通量指数必须小于0.5T2mm2(50kG2mm2)。小部件量筒的具体信息可以参照加拿玩具法规,而磁性玩具或其部件的小部件测试同样包括:针对被测物件不能完全落入小部件量筒,要施加不超过4.45N的压力力再加以判断的测试方法。评估磁通量指数的方法在新的玩具法规中有规定。
2.要求规定,磁性玩具或磁性部件通过新的玩具法规规定的一系列完整性测试标准后,也必须符合上述标准。完整性测试包括:浸泡测试、磁体初始拉伸测试、跌落测试、扭矩测试、拉伸测试、磁体冲击测试、压缩测试以及磁体最终拉伸测试。
该修订修订提议案规定了两类不受此法规影响的产品:
(a)电机、继电器、扬声器和其它电气或电子元件功能所需的磁体,且磁性不是玩具的预定学习或玩耍模式的一部分。
(b)作为8岁以上儿童高级磁性电子实验工具箱的玩具中的磁体,且工具箱包装上有警告和关于吞咽磁体危险的说明。
该提案评议截止日期为2018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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