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 发表于 2019-6-29 16:19:09

韩国修订《功能性化妆品检验规定》

2019年6月17日,韩国食药部(MDFS)发布第2019-47号公告,修订《功能性化妆品检验规定》。对其修订内容主要如下:

1. 将第五条第一款中的“ 支持效果”修订为“关于支持成分的效果”;

2. 将第六条第一款中的依据修订为: 食药部发布的功能性化妆品标准和测试方法和国际化妆品原料目录(ICID);

3. 修订了具有改变头发颜色(包括脱盐和变色)功能染发剂等产品的成分和含量规定。

kevinho 发表于 2019-7-1 08:39:20

:lol

崇睿 发表于 2019-7-4 10:03:51

{:1_89:}

崇睿 发表于 2019-7-5 14:13:07

{:1_89:}

tryma 发表于 2019-7-8 08:16:48

:)

宋海萍 发表于 2019-7-13 09:59:19

{:1_89:}

XYXCL20141231 发表于 2020-5-30 13:18:42

谢谢分享!!!

Texsus 发表于 2024-11-4 06:10:13

谢谢分享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韩国修订《功能性化妆品检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