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缺陷的话应该是技术研发部门的责任了吧?!既然之前已经知道了,也没实施整改?那危险性真的是蛮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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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B在时,贵司的营销工作作得很到位!一年多来,两个设计问题,这么长的时间,客户端没有发现,想必对于客户端来说,这两个问题,对于产品的使用影响不大!已生产的产品可申请让步!同时也可以申请做设计变更。关于B与C到底谁懂谁不懂的问题!这个是其次!真真假假、利害关系都在这其中起到不小的作用!大家心里明白就行!总的来说,贵司营销工作还得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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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产品质量面前千万不可以不懂装懂
gj10240402 发表于 2019-8-20 08:30
说明B在时,贵司的营销工作作得很到位!一年多来,两个设计问题,这么长的时间,客户端没有发现,想必对于 ...
道出个中真谛{:1_89:}
FM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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