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日起家用燃气器具纳入CCC认证管理范围
近日,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发布通知,根据《市场监管局关于防爆电气等产品由生产许可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实施要求的公告》(2019年第34号公告)规定,2019年10月1日起,家用燃气器具纳入CCC认证管理范围,CQC开始受理认证委托。详情如下:关于开展家用燃气器具CCC认证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以下简称CQC)作为家用燃气器具CCC认证指定机构(认监委2019年第18号公告),根据《市场监管局关于防爆电气等产品由生产许可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实施要求的公告》(2019年第34号公告)规定,2019年10月1日起,家用燃气器具纳入CCC认证管理范围,CQC开始受理认证委托,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无有效生产许可证的CCC认证申请
未持有有效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自通知之日起,按《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家用燃气器具》要求,向CQC提交CCC认证申请,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进行产品检测和工厂检查。气电组合燃气器具产品的补充要求见附件1。
申请路径:登陆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http://www.cqc.com.cn),在线登陆“产品认证登陆”,使用已有账户登录或按提示注册新用户。
申请类别:家用燃气灶具2401, 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2402,燃气采暖热水炉 2403。
二、 有效的生产许可证转换为CCC认证证书
依据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第34号公告,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10月1日为生产许可-CCC认证转换期,已持有家用燃气器具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可向CQC提交申请转换CCC认证证书。转换要求见附件2(家用燃气器具生产许可转为CCC认证的补充要求)。
申请路径同上。
三、 联系方式
受理工程师电话:010-83886397、83886339、83886295。
附件:
1. 关于气电组合产品认证的补充要求
2. 家用燃气器具生产许可转为CCC认证的补充要求
附件1:关于气电组合产品认证的补充要求
1. 如气电组合产品包含的产品均属于CCC认证范围,按照对应家电产品类别提交申请;
2. 如气电组合产品中的电气产品已获得CCC认证证书,按照对应家电产品类别提交变更申请;
3. 如气电组合产品中燃气部分属于CCC认证,电气产品不在CCC认证范围内,按照燃气类别提交申请;
4. 如遇特殊情况,认证机构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附件2:家用燃气器具生产许可转为CCC认证的补充要求
1. 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性要求
企业持有的家用燃气器具产品生产许可证应在有效期内,并包括CCC认证申请的产品类别;申请CCC认证的企业名称、企业地址应与持有的生产许可证中所载信息一致。
2. 申请CCC认证的时效
企业应在规定的过渡期内向CQC提出证书转换申请。
在线提交申请时,备注中注明“生产许可证转换CCC认证证书”。
3. 企业分类认证要求
a) 经评定,满足相应条件或A类企业
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家用燃气器具》中0.2要求,提供对应的产品检测报告、样品描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和《生产企业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声明及承诺书》等。
必要时,补充进行差异项目试验和工厂检查。
b) 其他企业
企业应提供对应的产品检测报告、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补充进行差异项目试验和相关条款的工厂检查。
4. 费用
依据《市场监管局关于防爆电气等产品由生产许可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实施要求的公告》(2019年第34号公告)规定,证书转换过程中发生的认证、检测费用原则上由财政负担。
申请认证时务必仔细阅读《费用结算单》,避免重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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