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949标准8.4.2.4供方监视“超额运费发生次数”的异议
16949标准8.4.2.4供方监视中,要求监视供方绩效中的超额运费发生次数,见图1.供方的材料一般都是由供方组织发运,即使发生了超额运费也是由供方来负担,只要供方的材料及时到货,材料合格即可,组织没有必要管理供方的超额运费啊。
请各位发表高见!
谢谢!
计算超额运费的次数是反映供方供货的过程稳定性。如果供方生产过程受控,完全按照贵司要求供方提交PPAP时的状态进行生产,供方就可以按时按质按量提交你的采购订单。如果发生超额运费或分批交货,说明供方的过程不稳定(供方的原材料供应或质量不稳定,生产过程不稳定或其它原因)。
因为供方的超额运费我们无法进行统计,只能统计供方超额运费次数。
这就是为什么要进行统计的原因。 另外统计供方超额运费次数作为供应商每月或每季度评分的一部分,超额运费次数多了会影响到评分,这样才能起到监视的目的。 IATF 加入了很多风险分析在里面,这个超额运费次数只体现了其中的一个,还有很多的,还有就是站在顾客的角度来审视企业管理,多看下标准,然后换个角度来看,理解又会不一样的:L :) 感谢分享! :Q :Q 谢谢分享。。。 :) 很好 {:1_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