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 2018版报批稿公布
2018年1月16日,《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报批稿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委网站面向全社会公示30天,截止日期2018年2月14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见附件3),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公示反馈)。
公示时间:2018年1月16日-2018年2月14日
公示意见反馈邮箱:KJBZ@miit.gov.cn
联系电话: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010-68205239
附件:
1.《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
2. 编制说明
3. 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
2018年1月16日
新标准全面提升了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能,由原来的部分条款强制改为全文强制,增加了防篡改、防火性能、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技术指标,调整完善了车速限值、整车质量、脚踏骑行能力等技术指标。其中,最高车速由20km/h调整为25km/h,整车质量(含电池)由40kg调整为55kg,电机功率由240W调整为400W,并对具有脚踏骑行功能进行了强制性规定。
新标准从发布到正式实施拟设置半年到1年的过渡期
新标准正式实施后,对于消费者已经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出妥善的解决办法,通过自然报废、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纳入机动车管理等方式,在几年内逐步化解。 涉及哪些检测项目?
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整车标识、整车安全、机械安全、 电气安全、防火性能、阻燃性能、无线电骚扰特性、使用说明书以及相应的试验方法。
增加了防火性能、阻燃性能、 电磁兼容、整车标识、淋水涉水、防篡改要求、鞍座长度、 照明、车速提示音等内容;调整了车速、车重、额定功率、 反射器等关键指标;
保留完善了脚踏骑行能力、制动性能、 车架/前叉组合件强度、把立管安全线、脚蹬间隙、鞍管安全 线、绝缘性能、制动断电、过流保护、说明书要求等内容。 谢谢分享。。。 :)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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