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将给到A客户的产品出货报告改成给B客户的,有什么风险
轨道行业的产品部件,如果本来是想要给到A地铁的,后来因为B地铁临时紧急缺货,(供给A和B客户的部件型号料号均相同),所以销售想要调货,要求将公司内本来应该供给A地铁的部件临时挪用给B地铁。并要求内部把之前的A客户出厂质量报告和文件表头改成B地铁的。(A和B客户的这个产品部件已经通过了FAI,且都已零星的供过货。但部件上的logo是不一样的。)如果这种状况在审核中,会被开什么样的不符合项吗?如果不符合,那应该是违反了哪个过程?
:lol :lol :) 进来学习一下 围观:lol 没啥问题啊,正常操作,大部分公司都会涉及到的,又不影响产品质量。
重点关注“B客户要求的符合性”,需要要告知B客户,产品是挪其它客户的,只有LOGO不一样,B客户接受再发货。 {:1_91:} :o {:1_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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