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ueshark
发表于 2020-11-27 08:45:43
崔伟品质 发表于 2020-11-27 08:27
标准里对先进先出的要求是建议性的,没有强制。
组织应使用库存管理系统以优化库存的周转期,确保库存周转,如“先进先出(FIFO)”
条款里这是强制规定吧
zuojing3211
发表于 2020-11-27 09:02:30
1.“先进先出”的由来
狭义的“先进先出”原则上本身与产品质量并无直接关系。学过工业会计、成本会计的应该知道,“先进先出”本身只是一种有关成本的材料计价原则。“先进先出”作为会计原则也自然会应用到仓库。名实相符,会计对材料成本的计算原则反映到实物上,通常也会体现为库存品实物的“先进先出”。理论上,只有这么一个“先进先出”原则,它与产品防护并无必然联系。
2.体系对于“先进先出”的规定
“先进先出”在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里面没有明确,因为ISO9001仅仅是一个框架性的标准,并没有规定具体的方法。但汽车行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IATF169498.5.4.1防护-补充中有规定:
组织应按照策划的时间间隔评估在库产品的状况、存储容器放置/类型以及储存环境,以便及时探测变质情况。组织应使用存货管理系统来优化库存周转时间,确保存货周转,如“先进先出(FIFO)”。
组织应确保过期产品按对待不合格品的类似方法进行控制。
从以上标准条款可以看出,虽然在8.5.4.1例举了“先进先出”,却并没有把它作为控制过期产品的防护手段,而是作为确保库存周转的方法,这也应该是非常清楚的。所以说,体系也没有要求审核“先进先出”。
3.这里我们只讨论一下“先进先出”
我们通常认为,做到“先进先出”就一定可以避免产品过期造成的质量问题,而不执行“先进先出”就一定容易导致产品质量过期,但事实并不一定是这样的。完全做到了先进先出是否就能保证过期物料非预期使用呢?假如一种物料,它的规定保质期为6个月,第一批产品为2020年1月入库,9月出库使用,第二批物料为2020年2月入库,10月出库使用,是按照先进先出做的,但它超出了保质期限,这样的先进先出是无意义的。如上所述,它的规定保质期为6个月,第一批产品为2020年1月入库,5月出库使用,第二批物料为2020年2月入库,3月出库使用,没有按照先进先出去做,是否可以呢?我认为也可以,因为这样不按照先进先出也能保证过期物料的非预期使用。所以说,先进先出的首先保证是:物料在保质期内的先进先出,才是有意义的。
所以说,针对存在有效保质期限的产品,质量保质期限本身才是绝对可靠的控制基点。也就是说,只要能在有效期内“出”尽,并不一定非得“先进先出”,而即使严格执行“先进先出”,也不一定就能有效防止产品过期。
以上那样表述,并不是说实施“先进先出”没有意义,而是在控制产品质量保质期限的前提下实施“先进先出”才有意义。
所以不管是原材料、半成品还是成品,首先要规定其库存的质量保质期限才是最必要的。这也是要求工厂仓库制定各类原料与半成品的质量保质期限清单的原因,比如五金件、塑胶件、橡胶件、电器件、电控件等,规定其报警期限(黄色,比如两个月,优先发放)及其变成呆滞品(红色,比如三个月,已变成不合格品)的期限。
质量保质期限的规定与库存物料的属性有关系,也与库存环境有关系。比如成品,放在成品库里面的成品,与临时放在喷漆车间里面的成品的质量保质期限是不一样的,因为喷漆车间里面存在大量的水汽,而且腐蚀性较强。电控件与五金件又是不一样的,电控件因其物料属性,防潮、防尘与防静电,可能期限会短一些。
zileo0617
发表于 2020-11-27 09:09:18
:dizzy:
叶太平
发表于 2020-11-27 09:10:13
学习学习谢谢
billye
发表于 2020-11-27 09:13:57
感谢分享 不错的资料。
老朱
发表于 2020-11-27 09:52:12
先进先出的管理,具体细分到什么成都看工厂自己的要求
JXPSCD1
发表于 2020-11-27 09:54:29
看保质期或者说产品不同,要求不同吧;不过按批应没有问题吧!
WANGXUN
发表于 2020-11-27 10:00:52
:handshake
jh02041982
发表于 2020-11-27 10:15:29
:)
jh02041982
发表于 2020-11-27 10:15: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