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5日起欧盟物品供应商须对物品中SVHC物质进行SCIP通报
从2021年1月5日起,投放欧盟市场上的物品中的SVHC物质(高度关注物质)浓度若超过0.1%(质量分数),该物品的供应商入境前须完成SCIP通报。信息须提交至SCIP数据库。SCIP数据库全称为 “物品及复杂对象(产品)中关注物质数据库”。
2020年10月28日,欧盟化学品管理署(ECHA)正式开放了SCIP数据库,企业可提交其物品中高度关注物质(SVHC)的信息到SCIP数据库,以履行废弃物框架指令(WFD)规定的SCIP通报义务。
SCIP通报与SVHCs通报的区别?
SVHCs通报和SCIP通报是在REACH法规和WFD指令的规定下,对相关责任方提出的两个独立的要求,二者不可相互取代。
什么时候需要完成SCIP通报?
对于现已流通于欧盟境内的物品,要求相关责任方从2021年1月5日起向ECHA提交通报信息;对于2021年1月5日后生产的物品,要求在该物品首次投放欧盟市场前,向ECHA提交通报信息。
SCIP通报的责任主体是谁?
对于符合要求的物品,其位于欧盟境内的生产商、加工商、进口商、分销商有义务向ECHA提交SCIP通报。欧盟境外企业可以委托位于欧盟境内的第三方进行SCIP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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