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9份钢筋产品“产品质量证明书”被罚24万
苏州市常熟市市场监管局对常熟市某项目工地的钢筋采购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常熟市志恒钢材有限公司向该工地供应钢筋产品时出具的9份“产品质量证明书”存在伪造问题。经查,当事人将多个批次的钢筋通过对产品质量证明书所载明的件数和重量等原始数据进行修改,伪造成同一批号的钢筋或直接伪造产品质量证明书后出具给江苏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当事人伪造的9份产品质量证明书中涉案钢筋的重量共计226.9吨,货值金额共计808,346元。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构成了《江苏省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条例》第六条第六项所指的“伪造、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或者质量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常熟市市场监管局依据《江苏省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条例》第十九条第五款、《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40,000元的行政处罚。
伪造钢筋产品质量证明书目的是为了把零散批号的钢筋捆绑为大批次进行销售,极有可能带来建筑钢筋“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风险,对建筑安全带来安全隐患。市场监管部门成功查办此案,有力地震慑了此类行业违法行为,从源头防控建筑安全风险。
{:1_180:} 罚得太少了,应该将货值全罚进去再加20几万才对:@ {:1_89:} {:1_180:}{:1_180:}{:1_180:}要加罚才行 {:1_180:} {:1_180:} :o有点人性化 罚款只有手段,政府部门也要搞清楚目的。。。罚一次,就没有下次了吗?加入预防的思想吧。:lo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