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认证人员能力要求】 认证人员应具备从事相应认证领域工作的个人素质、知识和技能,并经从业认证机构能力评价或人员认证机构认证(注册),以满足实施相应领域认证活动的需要。
——既可以由从业的认证机构作能力评价,也可以由人员认证机构作认证(注册)。
——这个“人员认证机构”是待成立的新机构,不知归属于哪个部门之下?是官方的?还是可以是民间企业、外资企业? {:1_180:} 第六条【认证人员能力要求】 认证人员应具备从事相应认证领域工作的个人素质、知识和技能,并经从业认证机构能力评价或人员认证机构认证(注册),以满足实施相应领域认证活动的需要。
——那么,今后认证人员是否可以不去“人员认证机构”认证(注册),得到从业的认证机构能力评价合格,就可以直接上岗了??
——认可机构来认证机构检查时,会详细检查这个认证人员的能力吗?
会详细检查这个认证机构评价能力的相关过程及评价人员的资格吗? {:1_180:}{:1_180:} {:1_180:}{:1_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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