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ogzh 发表于 2021-7-14 15:49:24

{:1_89:}

fanbai 发表于 2021-7-15 09:30:26

请看文件:
第六条【认证人员能力要求】 认证人员应具备从事相应认证领域工作的个人素质、知识和技能,并经从业认证机构能力评价或人员认证机构认证(注册),以满足实施相应领域认证活动的需要。

——既可以由从业的认证机构作能力评价,也可以由人员认证机构作认证(注册)。
——这个“人员认证机构”是待成立的新机构,不知归属于哪个部门之下?是官方的?还是可以是民间企业、外资企业?

wqd911 发表于 2021-7-15 09:42:31

{:1_180:}

fanbai 发表于 2021-7-16 10:18:03

第六条【认证人员能力要求】 认证人员应具备从事相应认证领域工作的个人素质、知识和技能,并经从业认证机构能力评价或人员认证机构认证(注册),以满足实施相应领域认证活动的需要。
——那么,今后认证人员是否可以不去“人员认证机构”认证(注册),得到从业的认证机构能力评价合格,就可以直接上岗了??
——认可机构来认证机构检查时,会详细检查这个认证人员的能力吗?
   会详细检查这个认证机构评价能力的相关过程及评价人员的资格吗?

successhuang 发表于 2021-7-20 15:14:05

{:1_180:}{:1_180:}

successhuang 发表于 2021-7-20 15:14:22

{:1_180:}{:1_180:}
页: 1 [2]
查看完整版本: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认证人员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