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aoqian119747 发表于 2021-9-3 14:39
内个 我问个问题哈,关于这个附录17,我们公司是做电子产品的,目前我们做环保信息收集的时候让供应商提供r ...
通常情况下,REACH附录17比RoHS涉及更广,管控更严。他的管控要求是根据不同行业/产品,不同管控物质,不同管控限值,不同管控日期,如下图,列举个别限制 物质:
针对限制物质管控,企业一般有两种管控方式:
第1种(过程方法管控):由产品部/工程部等技术部门,对比公司现有产品部件的成份,建立”REACH附件XVII适用材料清单“,有针对性的和供应链签订协议,要求供应商提供有效的第三方有害物质检测报告。
第2种(结果为导向的管控):也是目前常见的做法,公司因各种原因不去识别附件XVII在材料中的适用性,而是直接向供应商发出附件XVII清单,要求供应商签订环保协议,由供应商自主识别和管控。一旦违反附件XVII的限制物质,将按签署的环保协议处理。
另外,根据以往经验,欧盟涉及REACH的处罚比RoHS要 多很多倍(附REACH VS RoHS处罚数)。所以REACH中关于附件XVII的管控很重要,但很多公司针对REACH管控通常只识别SVHC(SVHC一般情况下不会产生处罚),将附件XVII忽略。
下图为2020年欧盟关于REACH的处罚项数汇总:
下图为2015年-2020年欧盟关于RoHS的处罚项数汇总:
本帖最后由 xiaoqian119747 于 2021-9-3 15:50 编辑
刘宏伟 发表于 2021-9-3 15:24
通常情况下,REACH附录17比RoHS涉及更广,管控更严。他的管控要求是根据不同行业/产品,不同管控物质,不 ...
好的,真的是太感谢了~SVHC其实只要申报就行了,好像也没啥处罚的。那个附录17的东西如果有的话应该是会退货的。。。这个就满奇怪的,为啥附录17反而没什么人关注呢。。。 xiaoqian119747 发表于 2021-9-3 15:48
好的,真的是太感谢了~SVHC其实只要申报就行了,好像也没啥处罚的。那个附录17的东西如果有的话应该是会退 ...
附件17不是每个行业或是所有类别的产品都适用,是根据不同行业/产品来定的,根据以往经验来看,REACH附件17不被重视有两个主要原因:
1、大多数企业采用上述第2种方式(即以结果为导向)进行供应链管控,没有给出明示的管控要求,供应商不清楚如何管控。明示的只有SVHC。
2、企业客观技术能力不支持,不能有效判定材料中附件17的限制物质属性。
另外,其实也有管控得很到位的,如HW传递给供应商的”采购物料受限物质清单“中,就包含各种HW适用的环保环规要求,有REACH附件17,POPs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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