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军奇 发表于 2021-8-25 18:46:11

澳洲要求家电需严格按照EESS条例必须分开出多份报告、证书

关于近期出现的“澳洲要求家电需严格按照EESS条例必须分开出多份报告、证书”的事宜,解答如下:

#1 针对EESS条例分析,以下1-5点需同时满足,就属于同一family,才能出一份证书,否则都要分开出证:

相同的电气绝缘等级。(ClassⅠ和ClassⅡ不在同一family)

类似的关键零部件。(主要针对核心部件:电机、发热体)

类似的整机结构、整机电路布局。(如果只是控制方式的差异并不影响)

类似的外壳材料。(例如:不同外壳材料,金属和塑料外壳,就不在同一family)

相同的电压类型、相同的供电方式。(直流、交流 不在同一family ;单相、多相 不在同一family)

#2 不同机构分开出报告、出证的不同点:

澳洲Global和SAA:整机结构、外观明显差异,要分开出报告和证书;只有外观、结构类似的情况,才接受出具一份证书。

SAA:不仅结构、外观不同要分开报告、证书,且负载的形状更改也要分开出证。(比如:风扇类的扇叶不同, SAA认为就要分开出证)。出证建议尽量到Global或SAA。

golfgti 发表于 2021-8-27 07:07:25

謝謝分享

pdcicbt 发表于 2021-8-27 07:19:35

謝謝分享

saber11 发表于 2021-8-27 11:37:02

{:1_180:}{:1_180:}

saber11 发表于 2021-8-28 08:41:25

{:1_180:}{:1_180:}

锋觅 发表于 2021-8-28 17:04:38

:)

aipinzhia0 发表于 2021-9-2 14:59:56

:)

zhujun 发表于 2021-9-24 08:09:13

{:4_109:}

flyerchang 发表于 2022-3-19 16:38:51

谢谢分享

haiquanzou 发表于 2023-11-12 21:53:59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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