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量仪器及检具管理规定
一、目的 规范在检验和测试中使用的量检具实施管理。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生产、工程和品管检验、测试过程中使用的计量仪器和测试仪器。
三、要求
1、请购⑴新产品、新工艺要求的检验工具缺乏时⑵现有检验设备精度失效无法使用时⑶生产规模扩大.原有设备不够使用时⑷其它缺少量测仪器对品质会产生影响时由使用部门提出请购申请,并依《采购管理程序》经审查核准后,送管制单位(计量测试中心)进行签核,建议所选用厂家和所需精度。依《采购管理程序》执行.
2、交货、验收:
[*]供应商交货时,须附有该量具或仪器的精度表和内校说明书,以便确认其精确度和内校操作。
[*]申请单位在量测仪器领用后,第一时间送管制单位验收,验收合格后列管,并加入部门校正计划表;验收不合格则退还厂家。
3、所有量规仪器均需纳入《量规仪器总览表》。
4、《年度校正计划表》编制
[*]仪器管制编号规则见《计量仪器一览表》。
[*]校验方式:考量本身校验能力及追溯国家标准应将量规仪器做以下校正分类:
⑴内校:本公司目前已开展游标卡尺、克力计以及自制的测试仪器等内校规程。
⑵外校:未开展内校的量具及标准器由品管部按要求实施送检。
⑶免校正:A仪器设备无有效的校正手段。B校正会对仪器造成破坏。C仪器设备允许公差范围大,对质量影响不大,如电源供应器、稳压器、测试主机等。注:所有免校正仪器须由品管部提出申请由工程部最高主管签核同意后方可实行。
校正周期 本公司量规仪器依下列情况规定校正周期:
A定期校验:品管部依检定规程安排定日期,分内校和外校。校验周期为一年,自制及其余量具周期都为半年。
B临时校正: 量测仪器功能失效时,维修后重新使用时;由外部或客户提供的量测器具时,必须进行校正。
C 使用次数校验:生产线的静电手环应定期检测,以保证其合格性。
5、校正通知
[*]品管部依《年度量规仪器检验计划表》在有效期到前,以《校验清单》形式提前五天联系使用单位。
[*]因特殊情况致使量规仪器超出校正期限,仍未安排内校或外校时,则由品保贴上《准用证》标识限制作用, 并尽快安排内校或外校。
6、校正执行
[*]外校:安排外校的量规仪器,由品管部统筹安排,洽商相关机构送校。
[*]内校:由合格的仪校人员依据量规仪器《内校指导书》进行内校作业并记录检验结果与《量规仪器履历表》。
7、判定:
[*]内校:依内校规程内的标准执行。
[*]外校:依外校检定证书的结果和本厂所需的标准综合执行。
8、标识:
[*]合格:校验合格的量规仪器,在量规上刻上管制编号并贴上合格标识。
[*]限制使用:对于接近磨损极限的量具则贴上限制使用标识。
9、校验不合格时,依下列程序处理:
[*]修复:贴上《暂停使用》标签,修复后再校正.
[*]降级使用:用在精度较低场所.
[*]报废:对机械性能损失、无法恢复使用功能的量规仪器予以报废,由使用部门填写《报废申请单》,一般的品管部主管核准方可报废.重大的量规仪器经公司高层主管核准方可报废.报废的量规仪器按相关管理要求执行。
[*]针对由该不合格的量规仪器检测已入库的产品或已送货的产品,追溯其品质,若有品质瑕疵产生,则由品管予以不合格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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