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21年10月征求 意见稿)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21年10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为推进计量法的修订,更好满足经济社会各方面对计量工作的实际需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市场监管总局近期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结合各部门、各单位对计量法的修改建议,对照国际计量法的有关要求,借鉴俄罗斯等国家计量法的有关内容,对计量法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21年10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10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jlsfz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计量法修订意见反馈”字样。
三、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计量司,邮政编码:100088。信封上请注明“计量法修订意见反馈”字样。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21年10月征求 意见稿)》
2.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21年10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市场监管总局
2021年11月2日 {:1_180:}{:1_180:} :lol:lol {:1_180:} 感谢楼主分享
{:1_89:} {:1_180:} 谢谢分享 {:1_180:}{:1_180:} {:1_180:}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