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品及不良品处置管理制度程序文件
1.0目的为规范明确公司废品、不良品处置管理流程,完善对报废、积压闲置物品的修旧利废工作管理,做好资源回收与及时处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2.0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公司的报废品、不良品处置管理工作。
3.0定义
废品:经确认已经不可使用的物料和产品,该类物品需执行报废品处理流程。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在制报废品,退役或报废固定资产或已办流动资产报废手续的库存物品。产线在制报废品要区分钢化前、钢化后。
不良品:无法满足产线或客户品质要求,但仍存在可利用价值的物品。该类物品需执行不良品处理流程。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在制不良品、不良原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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