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加强电力设备产品质量安全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全面加强电力设备产品质量安全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内电力设备检验机构开展型式检验溯源检查,对出具不实和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检验机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鼓励有关认证机构针对电力设备行业特点和用户实际需求研发实施高水准的自愿性质量认证项目,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认证,推动认证结果在市场采购中的广泛采信,增加优质产品供给。其中涉及检测认证领域的内容如下:
1.国有企业充分利用现有检测资源,推动建设电力设备国家级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2.健全质量认证体系。鼓励有关认证机构针对电力设备行业特点和用户实际需求研发实施高水准的自愿性质量认证项目,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认证,推动认证结果在市场采购中的广泛采信,增加优质产品供给。
3.充分利用自身及现有社会检测资源,强化采购设备检验检测。
4.加快推进电线电缆产品质量追溯体系试点应用,通过物品编码等物联网技术建立电线电缆质量安全电子“身份证”,满足生产企业、检测机构、主要用户、监管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追溯联动。鼓励生产经营企业、行业协会、检测机构等组织成立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联盟,共同实施质量安全追溯,着力提升全产业链质量竞争力。
5.深入核查辖区内质量违法线索,依法查处未经生产许可、强制性产品认证擅自出厂、销售等质量违法行为,并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产品质量问题突出或者引发质量事故的企业,依法吊销企业生产许可证,撤销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对辖区内电力设备检验机构开展型式检验溯源检查,对出具不实和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检验机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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