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aohonggang 发表于 2022-6-20 09:23:50

一个问题可以开多个不符合条款;
9.2.2.3 ,是因为制造过程审核不完整,不符合的有效关闭后上有问题;
10.2.3,缺少系统性纠正措施
至于到底开哪一个或者一起开?,得看看不符合性声明怎么写的,如:制造过程审核不是有效的;就开9.2.2.3;如:问题整改不是有效的;就开10.2.3;后者是前者的进一步展开描述;多个符合可以同时开,但又只想开一个时,开严重度较高的一个;就是9.2.2.3
举例如:发现现场作业文件上没有签字批准,一般开:8.5.1 现场作业文件不是有效的;很少会开:7.5.2 文件的审批管理不是有效的

热而奋斗 发表于 2022-6-20 11:23:49

666

youyouuuuu 发表于 2022-6-22 10:45:52

zhaohonggang 发表于 2022-6-20 09:23
一个问题可以开多个不符合条款;
9.2.2.3 ,是因为制造过程审核不完整,不符合的有效关闭后上有问题;
10.2 ...

你好,
向大神请教下:
你举例如:发现现场作业文件上没有签字批准,一般开:8.5.1 现场作业文件不是有效的;很少会开:7.5.2 文件的审批管理不是有效的;
不开7.5.2条款的原因是由于涉及7.5.2条款的文件批准是关系到充分性及适宜性的,未涉及到有效性吗?
其次,开8.5.2里哪个小条款,来说明符合现场作业文件上没有签字批准较妥?只能是8.5.2 a)1)吗?
谢谢。

zhaohonggang 发表于 2022-6-22 14:17:57

youyouuuuu 发表于 2022-6-22 10:45
你好,
向大神请教下:
你举例如:发现现场作业文件上没有签字批准,一般开:8.5.1 现场作业文件不是有效 ...

额,其实两条款应该都开哈,开其中哪一个都行,没必要纠结的;之所以说开一个时,开8.5.2,而不开7.5.2,主要因为前者严重度更高,也可以让企业意识到严重性,也利于企业自查改进。
8.5.2 a)2):可获得成为信息,以规定拟获得的结果。就是通过文件来规定想要获得的结果(目标)。如制造行业,人、机、料、法、环、测,这几个要素每一个都要有规定,且为“可接受的风险状态”;
PS:所谓的不是有效的,是说风险较高,和你说的有效性不一样;而批准是一种决策/降风险措施,也就是6.1注解中说到的内容;现场作业文件批准嘛;
PS:一般来说,评审、批准,检查、会签等,都属于“评审”的范畴,也就是事还没做,通过现有的信息判断能不能做好的程度,这个时候可以评估是不是合适的,完整不?,也是适宜性和充分性,这两个都是理论评估,属于经验猜想。而有效性是属于“验证、确认”的范畴,也就是做了之后开结果,是不是想要的。黑猫白猫,抓着耗子才是好猫,有效性得有实打实的证据来说明,而不能是去预估。当然,有效性验证后是可以反过来再次评价其适宜性和充分性的。

金鸡湖水怪 发表于 2022-7-1 13:41:45

rocky0214 发表于 2022-6-18 17:00
是的,另外一个外审员开了10.2.3

所以,再开就是严重了

ccc72 发表于 2023-3-6 13:13:45

对,重复开是严重不合格了

killoo00 发表于 2023-3-8 11:11:22

他说的是另一个审核员,应该是这一次的审核开的,而不是以前开的,如果是以前开的就是严重不符合了,但是都是这一次开的话,两个问题还不够严重的标准吧!

haiquanzou 发表于 2023-8-1 12:56:40

感谢分享

ひろみ 发表于 2023-8-1 13:04:46

感谢分享

haiquanzou 发表于 2023-8-3 11:46:09

感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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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IATF外审不符合项条款判定的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