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you123 发表于 2022-7-31 09:27
非常感谢您的回复:
单很多企业在产品发生不合格后,用8.7做对不合格处置(纠正)的很多,涉及到原因分析 ...
我看了,许多小伙伴都对这句话:“纠正措施应与不合格产生的影响相适应”。这是很正常的。这根据多方因素决定的。如:风险、成本、普通原因、特殊原因、不良重复发生的概率。
并不是所有的不良措施都需要,但是,你都能开出异常单或者其他的书面的通知,就证明不是小问题,小问题都不会呈现在记录中。
这是我个人理解!既然你能发出书面通知,那么就证明事情的重要性。
就跟发邮件和发微信一样。
发微信很随意,发邮件就很正式。
:handsh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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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正、原因分析和纠正措施都要进行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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