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宁波市人民政府质量奖启动 最高奖100万元
为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树立质量先进标杆,8月2日,宁波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知,正式启动2022年宁波市人民政府质量奖(以下简称“市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一起来看↓申报依据
本届市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和《宁波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有关规定实施。
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8月22日。逾期不接收任何申报或修改补充材料。
申报范围及原则
宁波市政府质量奖设2个奖项,包括质量奖和质量创新奖。主要授予在宁波市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产品制造、工程建设、服务提供、环境保护等活动,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在质量创新、标准创新、品牌建设和知识产权创造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且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成果突出的组织。
鼓励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传统优势产业等行业的龙头骨干企业,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节能环保、绿色建筑等新兴行业企业申报;支持驰名商标(行政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隐形冠军、“品字标”品牌获得组织以及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为内核,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等为代表的新经济新业态组织申报。
本届质量奖、质量创新奖获奖组织的数量原则上分别不超过10家。其中,质量奖每个行业不超过1家,服务业和工程建筑类组织不少于1家,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隐形冠军等类型的组织不少于1家。
宁波市政府质量奖评审以“好中选优,树立标杆”为宗旨,遵循“科学、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向申报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申报方式
申报组织需提交申报表、组织简介、自我评价报告的纸质文本一式三份,合并软封面装订成册,并辅以目录和页次,同时上传word格式电子文本至浙江省政务服务网。
证实性材料要求提交纸质文本一式三份,软封面装订单独成册,并辅以目录和页次,同时上传PDF格式电子文本至浙江省政务服务网。
所有申报材料形成电子版后按秩序导入U盘,并提交市评审办。
·市评审办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69号1206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黄迪(89189896)
易俊(89189930)
官方参考:http://scjgj.ningbo.gov.cn/art/2022/8/2/art_1229135466_589404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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