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监视与测量控制程序的问题
目前我公司有《监视与测量装置控制程序》和《基础设施控制程序》,后者含行政管理的基础设施部分,现我想将设备有关的所有部分(剔除行政管理部分)用一个程序文件来代替,这样的名字可能会取产品有关的设备管理程序,问题是改了后,就没有突出监视与测量这层意思,会不会在审核时候会说对监视与测量的要求不够重视,含糊不够明确的做法呢?具体怎么做,都是你的事情,只要找到规定就行了,而且改后都在一个管理层级,没有什么不重视
此部分标准没有硬行归定,你可以写在一起,只要可以讲清楚管理方法就可以 期待你的分享{:1_180:} 测量设备和生产设备分开来不行吗 应该不会,以内容为主 一个是计量方面的,一个是设备方面的 建议还是分开,这样比较明确,如果合在一起,文件内容会比较多 {:1_180:} {:1_180:}{:1_180:}{:1_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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