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CCC认证细则修订
GB 16897-2022《制动软管的结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以下简称新版标准)已经发布,并于2023年1月1日实施,替代GB 16897-2010《制动软管的结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以下简称旧版标准)。为保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摩托车》(CNCA-C11-02:2021)的有效实施,依据《关于标准修订时强制性产品认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认科联18号)和《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据用标准修订时有关要求的公告》(认监委2012年第4号)的有关规定,并根据TC12技术专家组形成的技术决议(见附件),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英文缩写CQC)修订了CQC-C1102-2021《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摩托车》。现将实施细则修订情况及执行新版标准的有关要求明确如下:一、 实施细则修订主要内容
(一)附件1 增加GB 16897-2022的要求,删除了GB 518-2007的要求;增加了备注9制动软管的要求;
(二)修改了附件3生产企业分类原则;
(三)附件5增加了GB 16897-2022型式试验项目;
(四)其他编辑性修改。二、 新版标准实施方案
(一)新申请认证车型
自2023年1月1日起,新申请认证车型应符合GB 16897-2022要求。新申请认证车型应按照GB 16897-2022标准实施认证并出具新版标准认证证书。
(二)已经获得旧版标准强制性认证证书的车型
1. 对于已经获得旧版标准强制性认证证书的产品在2023年7月1日起应符合新版标准的要求。(根据GB 16897-2022第10章实施日期的要求)
2. 对于已按旧版标准获证的产品应于2023年12月31日完成认证证书转换。未完成认证证书转换的CQC将予以暂停,超过暂停期3个月仍未完成证书转换工作的,将撤销旧版标准认证证书。因依据新版标准检测周期较长,建议认证委托人尽早提交认证证书转换申请。
3. 对在标准实施之日前已经出厂、投放市场并且已经不再生产的获证产品,无需进行证书转换。
(三)CQC产品认证三部于新版实施细则发布后开始使用新版细则受理摩托车产品认证申请,认证委托人可以通过CQC网站提交认证申请。
三、 实验室备案
各相关签约实验室应尽快向我中心报备所具备新版标准检测能力的情况。
四、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大维
联系电话:010-83886418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2023.2.10 谢谢分享 谢谢分享 {:1_180:} 谢谢分享 :) {:1_180:}{:1_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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